转发|关于做好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 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9-11-04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号召广大青年学生以青春之我创造青春之中国、青春之民族,积极引导我校青年学生在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争当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榜样,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今年暑假,我校开展以“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内各学院、单位和学生组织对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周密策划和精心组织相关活动。参加实践的同学在这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也受益匪浅,拓宽了视野,磨砺了意志,丰富了阅历,增长了才干,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促进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可持续发展,校团委决定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结合今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实效,充分展示各团队的实践风采,重点突出团队成员在实践中的收获,通过召开由带队老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实践归来话收获”座谈会、报告会、学生论坛等方式和途径,交流经验、总结成果、分享收获、查找不足。

二、认真做好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以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选须在认真学习、动员、总结评议的基础上比照条件进行。要做到严格把关、仔细审查,做到宁缺勿滥,使评选活动真正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二)评选办法

1.关于申报与评审

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发挥专业特长,为基层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7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优秀个人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3)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带队老师。带队老师要求认真负责,工作方法恰当,卓有成效,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

2019年社会实践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按规定自行申报,组织评审。

2.名额分配:

优秀团队

优秀个人

优秀指导教师

参加社会实践的校队和院队均可上报,名额严格控制在参加队伍的5%以内。

参加社会实践的校队和院队同学均可上报,名额严格控制在参加人数的5%以内。

按实践队伍数量分配名额:60支(包含60支)以上最多可报4人,40-59支(包含40支)最多可报3人,20-39支(包含20支)以上最多可报2人,20支以下最多可报1人。5支以下不予申报。

备注:各学院组队数量和参与人数见附件6

三、其他

本次表彰还将评选6项优秀组织奖,请各学院自行申报,填写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5)。

四、注意事项

(一)上交材料时间:

1、请各学院将《优秀团队登记表》、《优秀学生登记表》、《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及《汇总表》电子档(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于2019年11月24日下午6点前,发至swpushijianbu@163.com其中《汇总表》还需提交纸质档,加盖学院团委(团总支)公章,交至学生活动中心515室校学生会实践部办公室(联系人:王同学,18048594375,谈同学,15928419544)

2、请需申请组织奖的学院,将《优秀组织奖申报表》(见附件5)2019年11月24日下午6点前将电子档发至838515774@qq.com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蒲老师,电话:83037899。



附件1.优秀团队登记表

附件2.优秀学生登记表

附件3.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附件4.优秀团队、优秀学生、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

附件5.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附件6.2019年社会实践各学院组队情况和参与人数一览表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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