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办法

2019-05-20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依据《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录取办法》有关规定,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培养目标及复试原则

1、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重视博士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发展潜质;

3、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

4、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在复试录取环节中的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

5、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条 复试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段 

副组长:唐鋆磊

  员:王兵、陈刚、张辉、刘宇程、诸林、肖国清、解正峰、邹长军

联系电话:028-83037323

2、复试专家小组

   学院统一组织复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集中统一复试,小组同时负责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小组由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推荐组长1名,另设小组秘书1人。

3、复试监督小组

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由导师代表、纪检、工会、民主党派人士组成。

复试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陈刚

成员:张雷、冯英、郑璇、冷帅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第三条 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及上线情况

1、初试必考科目,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

报考定向:外国语(英语)≥65分,专业课≥40分,总分≥145分;

报考非定向:外国语(英语)≥60分,专业课≥40分,总分≥140分;

2、我院本次招生计划,见下表(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直博)。

1 招生计划

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计划

公开招考计划(定向)

公开招考计划(非定向)

小计

化学工程与技术

2

6

8

备注:定向录取人数原则上小于等于定向录取人数上限,定向招生计划可转为非定向

2 具备复试资格考试名单

报名号

姓名

英语

专业课一

专业课二

总分

备注

10615****2

刘改焕

65

91

95

251

定向

10615****5

马垚

69

65

76

210

定向

10615****2

蒲洪

65

60

84

209

定向

10615****5

刘娅

80

78

92

250

非定向

10615****8

史天柱

60

61

86

207

非定向

10615****3

徐义楠

61

71

71

203

非定向

10615****4

钟益堂

63

76

62

201

非定向

10615****0

刘速

64

74

56

194

非定向

10615****2

石恒

66

65

60

191

非定向

10615****9

何腾

69

58

50

177

非定向

10615****0

杨荣国

66

53

57

176

非定向

第四条 复试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之前,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有问题考生,及时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复试内容

我院只对考生进行面试综合考核,面试内容包括:

1)外国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30%;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2)学术水平考核: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70%;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中全程录音录像。

第五条 复试时间、地点及收费

报到时间: 201952313:30

复试时间: 201952314:00

复试地点: 明德楼A523

费: 120/人。

第六条 拟录取成绩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第七条 录取办法

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科学核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培养研究生数量的试行意见(教研【20131号)要求,每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届招收博士生一般不超过2人,国家、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我省经济建设急需学科、承担有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有充足科研经费,且在读博士10名以下,硕士15名以下的导师,可适当增加招生数量,但年度招收博士最多不超过4人。

2、首次独立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新评导师,限在一个一级学科内招收博士生1名。

32019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按《西南石油大学在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西南石大研[2014]6)审定结果和《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的不能指导企业在职博士的导师执行。

第八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

1、复试结束后,学院将按招生计划及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公示,如果排序前面的学生放弃录取,学校将依次递补,学院将名单汇总,填报西南石油大学2019年博士生拟录取名单表汇总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思想品德不合格(学院可以函调考生档案或向考生组织人事部门电话考核)

2)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在620日前将人事档案交研招办。

3)已被其他单位录取为2019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第九条  其它

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在620日前将人事档案交研招办。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委托西南石油大学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非定向”考生的奖助学金,按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4、考生对复试成绩、录取结果有异议,须实名提交意见。

学校受理举报部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028-83037309

    投诉邮箱:419574921@qq.com

5、本办法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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