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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化工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2018-03-23 作者: 编辑:陈刚 审核: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化学化工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笔试、面试的综合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第二条 复试组织管理工作化学化工学院成立由段明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工作,负责拟录取名单的审定。 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段 明 副组长:唐鋆磊 成 员:王林元、张辉、王 兵、陈刚、刘宇程、诸林、邹长军、马喜平、肖国清 联系电话:028-83037323 下设复试监督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的工作,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解释和遗留问题处理。 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由导师代表、纪检、工会、民主党派人士组成。 复试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 张 雷 成员:冯英、郑璇、方景毅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应届、往届、同等学力)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运用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信息,补充采集参加复试的省外考点考试的指纹信息,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长:全红平 成员:范逸轩、郝晶晶 联系电话:028-83037305 复试小组成员由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复试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及地点复试前另行通知。 第三条 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资格审查 化学化工学院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不同类别考生(应届、往届、同等学力)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运用指纹识别系统验证考生身份信息,补充采集参加复试的省外考点考生的指纹信息。请考生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复印件,并要求考生在复印件写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交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一份,并在复试时密封交至学院负责资格审查老师处。 对学历审核结论有疑误的,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报学校研招办审核。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和调剂复试时,须向学校研招办申报核实报名资格,出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并提交身份证、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证复印件。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的考生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有问题考生,及时上报学校研招办。 二、复试要求
我校按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线执行。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复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政策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调剂初始成绩基本要求: 满分500分的学科总分不低于200分,满分300分的学科总分不低于100分。 我校仅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调剂申请。 关于破格复试: 学院按如下破格复试条件接受考生申请(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考生填写附件2后交至学院招生办公室(明德楼A529),并提供本科成绩单和申请表中所列举的所有破格成果中的证书原件,破格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3月25日下午17:00。 破格复试要求: 1、破格对象:往届毕业生,且有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线下考生。 3、调剂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一般不再破格复试线下考生。 4、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报考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又难以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5、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跨学校、跨专业进行。 6、单独考试考生不得参加破格复试。 7、初试公共科目中的一门单科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分以内(含5分)。 学院将破格复试名单、破格申请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三、复试名单公布 化学化工学院确定两类(学术型、专业学位)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复试前提前在化学化工学院(http://hgy.swpu.edu.cn)网上进行公示。要求所有复试考生均应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内容。 四、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化学化工学院组织一门多科性的综合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报考专业的不同分别确定笔试内容,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两个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对化学基础和化工专业课等相关内容的综合性运用,着重考察学生对本学科发展前沿、科学问题与对本科知识体系的整体性把握,同时包含了专业外语和逻辑思维的考察。环境科学与工程和环境工程(专业学位)两个专业的笔试内容为化学基础和环境专业课等相关内容的综合性运用,着重考察学生对本学科发展前沿、科学问题与对本科知识体系的整体性把握,同时包含了专业外语和逻辑思维的考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1、 本科结业生; 2、 高职高专考生; 3、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 在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 以上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参加上述(1)的考试科目外,还必须加试2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参照2018年招生简章,每门考试科目总分各100分,考试时间各3小时。具体请咨询化学化工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该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其分数作为是否录取的否决条件。 (3)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30%。 2、面试 (1)化学化工学院面试重在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思维能力及创新精神、人文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和利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的能力等内容。 (2)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过程中要求面试场所与等候场所分离。面试场所设在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区化学化工学院办公区。 (4)各复试小组秘书须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面试考核记录表》,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所有成员当场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5)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70%。其中面试成绩中外语能力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30%,综合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70%。 五、复试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考试院和川发改价格【2012】264号文件精神执行,研究生复试费收取按照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人。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安排 本次复试招生将分批次进行,每批次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应按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明德楼A523报到,接受资格审查,然后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方可离开。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将提前两天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http://hgy.swpu.edu.cn)公告栏上通知。 (2)体检 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都必须进行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体检时要求前8个小时空腹,时间:全天,地点:西南石油大学校医院。考生可以自行安排时间前往体检,但不能影响笔试和面试,未能按时出席笔试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3)说明 ①所有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延误造成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②考生对复试有疑虑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反映,复试学术裁决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 ③复试完毕考生需签字确认,非定向考生需领取调档函。 第四条 复试总成绩一、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70%)。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是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第五条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果公布后三天内向西南石油大学研招办(电话:028-83032120)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告之该考生。 四、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第六条 录取工作一、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50%。 二、保送生不计算录取成绩。 三、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将考生录取成绩分专业、分类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降序排名,根据各专业计划的招生规模,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如下: 1、化学工程与技术:70人; 2、环境科学与工程:20人; 3、化学工程(全日制):45人; 4、环境工程(全日制):18人; 5、化学工程(非全日制):6人; 6、环境工程(非全日制):6人。 7、单考非全日制专硕:1 此次拟共招收165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90名、专业学位75名。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加试课程(总分100分)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学历有疑问,要求进行学历认证,但在复试时还没有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者)。 7、复试的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均规定任何单项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下旬在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布(http://hgy.swpu.edu.cn)。 第七条 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各学院可查我校2017年招生简章)。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招生单位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2017年分数线)。 3、报考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代码为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代码为0807)、化学工程与技术(代码为0817)、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代码为0820)、轻工技术与工程(代码为0822)、环境科学与工程(代码为0830)和安全科学与工程(代码为0837)等相关专业均可调入我院各硕士招生专业。 4、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的“统考科目”基本相同,这里的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指外语(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可选科目一致)、政治、数学, “理学自命题数学” (科目代码601—609)等同于统考数学一。 调剂按“初试数学一的专业可调入初试数学二的专业”,“初试英语一的专业可调入初试英语二的专业”的原则进行。 理学[初试含统考数学或“理学自命题数学”(科目代码601—609)]可调入工学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其它各门类间不能互相调剂录取。 不接收非英语语种考生。 二、调剂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专业)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三、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学院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第八条 其它事项 学校代码:10615 学校名称:西南石油大学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邮政编码:610500 联系部门: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全老师 联系电话:(028)83037309 时间:周一到周五(8:15~12:00,14:30~17:50)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往来的行程中注意自身安全。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3月23日 附件1
注:1、所填内容一经涂改,本表无效。 2、考生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档案所在单位等基本信息必须与该生报名时所填内容一致。 3、本表请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填写一份,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密封。在复试时交复试学院,复试学院查验存档备查。 4、本表信息若有虚假、涂改,将取消考生的复试、录取资格。 5、应届毕业考生,此表由其就读学校的院(系)党组织填写;非应届考生,此表由其档案所在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党组织填写,且所盖公章应与报考信息所填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附件2
注: 1、学术方面成果,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归还给考生本人。 2、此表由考生提交“报考第一志愿”所在学院。 (审核:唐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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