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学校根据国家、四川省、学校学位论文抽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学位论文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范围与原则
1.工作时间:2024年10月-11月中旬。
2.检查范围:2023年9月-2024年8月的硕博士学位论文,2024年秋季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的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3.工作原则:各学院学位论文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秉持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规范过程、严格整改、保障质量的原则,按要求全面开展检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工作具体要求
(一)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授予学位的硕博士学位论文自查要求
1.导师自查。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学位论文进行100%自查,确保该批次学位论文质量。
2.学院核查整改。通过导师自查的学位论文,由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学院质量核查,尤其需注重存在“论文评阅增评、二次答辩、答辩过程非全票、定向或在职攻读学位(含全日制转非全日制)、评阅成绩或答辩成绩低于70分、超期授位研究生”风险论文的核查,对核查“不合格”论文提出意见建议和安排整改。
3.学校抽检。学校对7类风险论文随机抽查,把牢学位论文质量关卡。
(二)秋季学期开展的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核查要求
工作小组根据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结合答辩具体工作安排,检查学位论文资格审核、预答辩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对后续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三、其他要求
1.工作小组应制定学位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核查办法、导师自查、核查比例和人数、时间安排等,并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及其整改情况形成学院“学位论文专项核查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于11月20日前提交校学位办。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校抽检“疑似存在问题论文”及其整改,强化对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应用,对于上级单位抽检“不合格”论文加大惩处力度,完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杜绝“不合格”学位论文。
附件:学院学位论文专项核查工作报告模板
西南石油大学学位办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