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校硕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整改工作成效,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根据国家、四川省、学校学位论文抽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位论文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原则
2022年9月-2022年12月的硕博士学位论文,2023年2月以来通过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当前开展)的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各学院应成立学位论文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秉持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规范过程、严格整改、保障质量的原则,按要求全面开展检查工作。
二、专项检查工作具体要求
(一)2022年9月至12月的硕博士学位论文自查要求
1.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全面检查
工作小组对照学院与学院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认真检查本批次学位论文在答辩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查、预答辩、评阅、核查、答辩与学位评定过程的规范性。
2.学位论文质量的核查与整改
1)导师自查。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学位论文进行100%自查,确保该批次学位论文质量。
2)学院核查整改。通过导师自查的学位论文,由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学院质量核查,尤其需注重存在“论文评阅增评、二次答辩、答辩过程非全票、定向或在职攻读学位(含全日制转非全日制)、评阅成绩或答辩成绩低于70分”风险论文的核查,对核查“不合格”论文提出意见建议和安排整改。
3)学校抽检。学校一般按硕士学位论文≥10%、博士学位论文≥20%的比例进行抽检,同时对5类风险论文抽检全覆盖,把牢学位论文质量关卡。
(二)当前开展的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核查要求
1.加强答辩与学位授予的过程管理
工作小组根据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结合答辩具体工作安排,检查学位论文资格审核、预答辩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对后续评阅、答辩、学位评定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2.严格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1)导师自查。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指导学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进行100%自查,确认申请学位论文质量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2)学院核查。学院在导师自查的基础上,对纳入检查范围的学位论文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进行抽查,学位申请过程中存在异议、文字复制比超过30%、没有科研项目支撑、导师退休或长期不在校、导师或所在学科出现过“问题论文”、以及《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中提及的5+1类需要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3.督促修改。各学院根据核查情况,督促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评阅、答辩等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完善,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和本次专项核查工作的实效。
三、其他要求
1.工作小组应制定学位论文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核查办法、导师自查、核查比例和人数、时间安排等,并根据专项检查结果及其整改情况形成学院“学位论文专项核查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
2.各学院于4月14日前报送“工作小组”名单电子版,于5月31日前将“工作报告”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疑似存在问题论文”及其整改,强化对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应用,对于上级单位抽检“不合格”论文加大惩处力度,完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杜绝“不合格”学位论文。
附件:学院学位论文专项核查工作报告模板
西南石油大学学位办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