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超过培养年限但2024年7月26日前未完成学业的2014级及以前博士研究生、2016级及以前硕士研究生、2015级及以前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做取消学籍处理,现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20日。如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研究生院反映,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28-83032109。
附件:拟取消学籍的研究生名单(详见学院名单)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