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建设我校一流导师队伍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导师指导能力培训教育,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关于规范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西南石大研〔2021〕5号,以下简称“5号文件”)、《西南石油大学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校发〔2019〕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导师培训工作
1.导师(含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培训工作安排总体上按“5号文件”执行。
2.学院应在学校年度导师新增遴选工作结束后,组织新增导师全员培训。
3.学院应按“5号文件”要求建立本单位导师培训体系、规范培训考核管理,做好年度培训记录和年终总结工作。
二、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1.师生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工作安排总体上按“14号文件”执行。
2.导师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课程思政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3.导师应在日常教育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4.学院应构建院-室/所二级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专题论坛、专家讲座、日常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的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活动,做好年初计划、过程记录和年终总结工作。
请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24年度导师培训工作;请填写附件3的学院于2024年11月22日前将签字盖章扫描版飞书发至研究生院邢倩老师处。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