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储备战略人才,支持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增加事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规模,重点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前沿科学中心、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等重大平台,重点支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行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高校与企业联合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等重大科研项目,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探索建立科研经费支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新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职责
为做好专项招生计划工作,学院成立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相关实施办法,组织专项计划招生,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组 长:黄旭日
副组长:刘 宏
成 员:赵晓明 王兴志 王泽根 尹 成 苏培东 张廷山 陈世加 赵 军 谭秀成
秘 书:王春华
二、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申请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截止2023年9月30日)。
5、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2023年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取得硕士学位。
6、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7、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不接受研一年级考生申请。
三、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数 |
1 |
070900 |
地质学 |
3 |
2 |
08180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3 |
四、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流程
1、博士生导师提出申请(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导师申请表)。
2、学校下达专项招生计划,学院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实施办法》关于“三个重点支持”的精神,对提出招生申请的博士生导师依次按照国家级人才、双一流高水平团队、科研项目级别、年度科研经费4个条件进行排序,发布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及顺序。原则上每位导师限招1人,本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不计入当年学院已公示导师招生限额指标,但须在学校管理办法中关于博士生导师年度招生总指标限定范围内。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缴费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未缴费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特别说明:如考生在报名时未查询到学历(学籍)、学位信息,应及时到学历(学籍)、学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将学历和学位两项认证报告在复试录取前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认证而影响复试录取的,后果自负。
已报名硕博连读或者“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填写《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类型修改申请表》转为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
4、考生应向学院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申请表
(2)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需提交材料清单中资料
(3)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或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请在复印件签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以及本人姓名和日期)
5、导师组织完成对考生的科研潜质和学术能力考核,学院组织完成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以硕博连读方式申请的考生考核方式和内容参照《地科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第二批)》(/dky/info/4169/19407.htm)。
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的考生考核方式和内容参照《地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dky/info/4169/19409.htm)。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管理
1、专项计划全部安排为全日制,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需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在毕业前不得调出。
2、学校对专项计划博士的培养与普通计划博士实施同一标准。执行招生所在学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其修业年限、学习方式、课程修读、科研实践、必修环节、学籍管理、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等要求与全日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完全相同。
3、学校为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和普通计划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供相同的奖助体系。
六、日程安排
4月19日前 导师提交申请,学院发布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导师名单
4月18日-21日 考生完成报名
4月23日前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到明辨楼 A305王老师
4月28日前 完成考核录取
七、其他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请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导师申请表
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类型修改申请表
附件3:西南石油大学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申请表
附件4: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附件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