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关于严格评定及上报研究生成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1日      作者:张俊峰     编辑:     审核:     浏览:[]

关于严格评定及上报研究生成绩的通知

各研究生教学学院:

加强研究生教学管理是全面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位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为此,学校制定了《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课程修读与考试管理规定》(石大研【2014】25号)及《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职责及其行为规范》(石大研【2014】27号),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教师未严格执行,特再次强调以下几点:

1.由于课程考核成绩直接与学业奖学金挂钩,要求任课老师评定成绩时必须公平、公正,严格按照以上两个文件执行,所有课程考试成绩评定都应有统一的评分标准,严格杜绝随意评分现象,同一课程分班教学必修进行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评分;

2.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都可以进入研究生系统选课,对于没有进入研究生系统选课的同学课程考核成绩一律作废,选修了课程而无故缺考的成绩以零分记。考核成绩一经提交,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补报成绩,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3.目前,我校全日制学术硕士、全日制专业硕士、在职工程硕士实行单独组织教学,因此,在职工程硕士不得随在校全日制学生修读课程,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得随在职工程硕士修读课程;但因部分专业及专业领域招生人数少,教学组织困难,需要合班上课,相关学院应提前调整教学安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并在课程开课一周后上报上课学生名单,否则相关研究生的课程成绩不予认可;

4.关于上报成绩的时间:本学期第一周期的课程将于第五周结束,请任课老师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务必把成绩登陆上网,对于以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告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上报成绩前应仔细核对学生名单,其课程成绩务必在课程结束45天内把成绩登陆上网。

5.再次强调教学资料归档工作,请任课教师务必把试卷、评分标准、成绩单等提交课程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将组织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张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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