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148号
各教学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的重要论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教务处开展了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目前,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已经完成,现将统计结果分发至各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情况
评教课程:2024年春季学期全校共参评课程4293门次,学生对课程的总体评价良好,平均分为94.86,最低分为73.88,分类评教统计情况见表1。
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情况统计表
分类评教 |
统计均值 |
课堂类(纯线下教学) |
94.82 |
课堂类(线上线下混合式) |
95.01 |
课堂类(纯线上教学) |
95.08 |
体育技能类 |
95.34 |
艺术类 |
95.11 |
实验类 |
94.98 |
实习类 |
94.51 |
课程设计类 |
94.04 |
二、统计表说明
1.学生评教统计结果表:学生对每位教师所授课程进行评分后的统计结果,分为教学类和实践类课程,该表不包含评教人数少于10人的教学班学生评教数据。
2.教师综合评教结果表:该表不包含实践类课程、新生研讨课、体能达标与测试、入学教育、评教人数少于10人的教学班、网络课程的学生评教数据,综合分计算公式为:
3.任课教师可以通过“本科教学服务平台”查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对教师教学过程中迟到、早退、批改作业、修改实验报告等情况的抽查统计结果,其指标不计入评教统计结果分数,供各教学单位参考)和学生主观评价(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主观评价意见的直接汇总,每个学生的主观评价由分号隔开)等信息,查看方式见图1。
查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反馈表和学生主观评价表内容方式
三、评教结果分析及应用
1.教学单位及时将学生评教结果及意见建议反馈给对应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可结合自身授课情况,发现和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提高个人教学能力。
2.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和学院组织的学生过程性评价结果进行深层次的对比分析,认真查找本单位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不足,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合理运用学生评教结果,对连续多年评教排名靠后、教学效果欠佳的老师进行指导。
3.各教学单位撰写“总结报告”,内容为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的分析与应用情况与学生过程性评价的开展情况。
请于10月18日前将“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交教务处质量工程建设科,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3032035。
教务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