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顺利通过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场专家组验收

录入时间:2012-12-06 11:23   作者:  编辑:卿大咏  审核:  浏览:[]次

  12月5日,四川省教育厅专家组受教育部委托对化学化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进行了现场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组织答辩、现场考察、召开教师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察,专家组认为,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立了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的实验教学体系,教学效果好,达到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专家组组长由四川大学副校长步宏担任,成员包括北京理工大学教授韩力,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祁晓玲,西南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董发勤,西南交通大学交通学院院长彭其渊,秘书由四川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副科长赖春霞担任。
  专家组首先听取了学校的汇报。参加汇报会的有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赵锦棻、校长杜志敏、副校长周茂、王玲以及我校相关部门、示范中心负责人等。
  杜志敏在汇报会上致词。杜志敏对专家组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学校将积极配合专家组的验收工作,希望各位专家对中心下一步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学校将按照“以查促建、以评促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建设。
  中心主任、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陈馥从实验中心概况、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以及特色建设等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汇报结束后,陈馥还回答了专家的提问。
  随后,专家组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进行了现场验收,就实验设备仪器运行与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并召开了教师代表座谈会,听取了教师的发言。
  在完成上述程序后,专家组组长步宏代表专家组向学校反馈了验收意见。专家组认为,经过四年探索与改革,西南石油大学已逐步建成了具有鲜明油气特色和较高水平的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在人才培养和创新实践方面成效显著,示范辐射作用突出,同意通过验收。专家组建议学校进一步加大实验中心投入力度,完善教师激励机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副校长王玲表示,学校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推进示范中心建设,把我校化学化工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好。
  我校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于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现有面积6257平方米,设备2226台,设备总值达4110万元。中心现有教师51人,承担7个学院18个专业的不同层次的化学化工实验教学,开设实验课程26门。每年承担开放性试验、化学竞赛和5个本科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对外培训等实验教学任务。每年接纳学生5000人左右。
  该示范中心以本科教育为主,以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创新性人才为目标,以石油天然气为特色,突出学科专业特色,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创新意识成长,构建了一个基础、综合、创新实验教学层次分明的、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有机结合的实验教学平台,实现了化学理论与油气工程相结合、基本实验技能训练与综合应用能力培养相结合、工程应用能力提升与技术创新意识激发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目标。

专家组验收现场会

专家组听取实验中心主任陈馥教授汇报

实验室现场考察验收

召开教师座谈会

专家组向学校反馈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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