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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关于校内电动车违规搭乘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06      作者:     编辑:李一冰     审核:     浏览:[]

12月3日9:30,我处接到校内人员举报,在博学路存在电动车严重违规搭乘现象。经过视频监控调阅和与违规当事人当面交流,此次校内共享电动车违规搭乘共涉事5人(成年2人,未成年3人),均为参加国峰金贝幼儿园亲子活动的校外人员。其中,幼儿园学生2名,其余为该生的亲属朋友。涉事的2辆共享电动车,也由他们中的成年人手机扫码开锁。

成年人驾乘共享电动车违规搭乘2名幼儿园学生

未成年人驾乘共享电动车搭载老人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校内师生合法权益,增加师生员工的安全感。现对该违规搭乘行为进行以下处理:

1.进行全校通报。

2.责成本活动校内对接(协调)单位,给予此次活动的直接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责任谈话。

3.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该违规行为校内对接(协调)单位向学校提交书面说明。

4.违规行为将纳入到校内对接(协调)单位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中。

希望校内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承办(对接协调)的各项校内外(赛事)活动的安全教育。

上一条:关于校内摩托车违规驾驶的情况通报 下一条:2023年11月22日—11月30日校园交通专项整治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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