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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3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作者:高同福     编辑:朱蕊     审核:何姗     点击:[]

艺术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24〕93号)、《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24〕94号)、《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石大学〔2024〕9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秋季学期3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四)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有特别规定的情形除外)。

二、评选项目、资助标准、资助名额、申请条件、评定程序

详见附件1。

三、特别说明

(一)2024级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在9月30日前将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档案未转入者所获奖助学金资格将被取消。

(二)如遇上级文件、通知等对奖助学金的评审方式、评审流程、发放时间、发放频次等有新规定,按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四、学院工作时间表

艺术学院

2024年10月2日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上一条:艺术学院关于成立2024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下一条:艺术学院关于成立2024年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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